十一、兴办农村合作医疗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
十一、兴办农村合作医疗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
☆疾病防控到村头。 1960年代末,栾城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预防疾病流行。 图为县医院医务人员深入农村为儿童做检查(1973)
1968年11月,毛泽东通过对湖北长阳县乐园人民公社举办合作医疗的考察作出“合作医疗好”的批示。之后,举国兴起大办合作医疗热潮。1969年,县革委根据上级精神在农村推行社员免费或半价就医合作医疗制度。1971年1月28日,生产指挥部民卫组作出《关于一九七一年卫生工作安排意见》,推行“三土”(土方、土药、土医)“四自”(自种、自采、自制、自用)“一新”(新医疗法)办医方针,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,为“抓革命,促生产”提供有力保障。1971年底,全县135个生产大队实现合作医疗(占全县大队总数的70%),培训“赤脚医生”719人,151个大队自种中草药91种,自采药材3130斤。 1974年,县委、县革委继续加大巩固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力度,至1975年底,栾城县全部实现合作医疗。1981年,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,“文化大革命”中诞生的农村合作医疗宣告结束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,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医疗条件的落后状况,缓解了农民就医难问题。 |